印度财政部对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应对 – 企业合规的宽松与期限延长

目前印度几乎实行全面封锁,以期望控制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感染与蔓延。为了解决企业各种税收、法定合规和运营问题,印度财政部长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一系列与企业合规的宽松与期限延长相关的应对措施。 关于所得税和其他直接税的合规
  • 2019-20年(2018-19财年)逾期申报表的提交截止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6月30日,年惩息利率由12%降至9%。
  • Aadaar-PAN连接由2020年3月3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 代扣所得税(TDS)、预缴税和其他税费的缴纳,无期限延长。但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的预付税、自评税、普通税、TDS、TCS、均衡税、STT、CTT滞纳的罚息(9%)将被调低,无滞纳金。
  • Vivad Se Vishwas争议解决方案 –纳税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3月31日后无需支付额外10%罚金。
  • 如果有效期限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29日之间截止,则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包括了发出通知、警示、公告、批准/制裁令、上诉申请、提交申报表、声明、申请、报告的截止日期,管理局完成诉讼的任何其他文件和时限,以及纳税人的任何合规性,包括投资储蓄工具或根据所得税法、财富税法、禁止贝纳米财产交易法、黑钱法、短期税收法、短期税收法进行资本利得滚动收益投资,衡平征税,Vivad Se Vishwas法律。
  • 将在适当时候发布必要的法律通告和立法修正案来实施上述的措施。
关于商品服务税(GST)的合规
  • 提交2020年3月至5月的GSTR-3B的截止日期将以交错方式推迟至2020年6月的最后一周。对于年营业额低于5千万卢比的企业,将不征收罚息、滞纳金和罚款。对更大规模公司仅征收罚息,无滞纳金和罚款。
  • 因此,延长了2020年2月到2020年4月GST出项申报的时间。
  • 对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30日间的滞纳税款,将收取9%的年利率的罚息(当前年利率为18%)。如果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缴纳,则不收取滞纳金和罚款。
  • 选择GST组成计划的截止日期推迟至2020年6月的最后一周。此外,该计划经销商关于2020年一季度付款和提交2019-20年申报表的截止日期都将推迟至2020年6月的最后一周
  • 提交18-19财年GST年度申报表的日期由2020年3月31日推迟至2020年6月的最后一周。
  • Sabka-Vishwas的付款日期推迟至2020年6月30日。若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支付,则无罚息。
  • 须经GST委员会批准情况下通过法律通告和立法修订实施上述措施。
  • 24*7清关政策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 如果有效期限在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6月29日之间截止,则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包括了发出布告、通知、批准/制裁令、申报、上诉、提交申请、报告、任何其他文件等的截止日期,GST法、海关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任何合规期限。
关于企业事务
  • 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的期间内,被要求在MCA-21中的提交的任何文件、申报表、报表等的延期提交将不收取额外费用。
  • 2013年《公司法》(120天)中关于规定时间内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强制性要求可延长60天至2020年 9月30日。
  • 《2020年公司(审计师报告)令》将从2020-2021财政年度开始实施,而不是之前通知的2019-2020财政年度。
  • 在2019-20年度,即使公司的独立董事一次会议都未能召开,也不应视为违规。
  • 将2020-21财年中到期存款的20%设立为存款准备金的要求,其截止日期由2020年4月30日推迟至2020年6月30日。
  • 将特定年份到期债券的15%投资于特定工具的要求,其截止日期由2020年4月30日推迟至2020年6月30日。
  • 新成立的公司须在成立后6个月内提交开业声明的要求可延长至12个月内提交。
  • 根据《公司法》第149条,外资投资的印度公司中至少有一名董事在印度居住超过182天的要求,即使未能满足也不得视为违规。
企业破产法
  • 如果COVID-19的影响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没有好转,政府将考虑在6个月内暂停执行破产法第7、9和10条,,以阻止公司被迫破产。
  • 破产法规定的违约限额已从10万卢比增加到1千万卢比,以防止启动针对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的破产程序。
 金融服务 宽限期为3个月
  • 借记卡持卡人在3个月内从任何其他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中提取现金不收取费用
  • 免除最低余额费用
  • 降低所有贸易融资消费者的数字贸易交易费用
商务部 将延长各种合规和业务流程的时限,具体通知将由商务部发布。 政府官方新闻稿链接: https://pib.gov.in/PressReleaseIframePage.aspx?PRID=1607942 免责声明这是一个简短的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读者应进行并依赖自己的检查和分析,并建议寻求自己的专业意见。本文件不是任何形式的要约、邀请、建议或邀请。我们对其可能包含的任何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依赖它的人所造成或承受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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