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2020年第4号雇佣法修正案

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迪拜酋长穆罕默德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颁布了2020年第4号雇佣法修正案 根据与DIFC工作地储蓄计划相关的新的资格认证计划,DIFC近期推出了2020年第4号雇佣法修正案(新雇佣法),调整了雇员当前工作终了时的酬金(退职金)支付方式,继续履行自2004年以来此类退职福利政策。 根据新的就业法,自2020年2月1日起生效,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注册成立的企业应每月向被专业管理和监管的储蓄计划缴纳强制性金额。 DIFC管理局的董事会还发布了新的雇佣条例,并规定了资格认证计划的要求,企业可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注册,其中包括DIFC雇员工作地储蓄(DEWS)计划。作为代替方案,雇主亦可向DIFC管理局申请一份符合新条例规定的替代性资格认证计划的合格证书。   新雇佣法中其他的重要改动内容,包括:
  • 在雇主根据新雇佣法每月缴纳强制性的金额的基础上,允许雇员自主选择向资格认证计划缴纳工作地储蓄金额;
  • 确保现行制度下雇员在工作终止时已累计的福利保持不变,并给予雇主是否将这些累计福利纳入到资格认证计划中的选择权;
  • 将雇主的强制性缴纳金额定为雇员每月基本工资的5.83%(工作时长不足五年的雇员)和每月基本工资的8.33%(工作时长为5年及其以上的雇员);
  • 为特定类型的雇员提供豁免,例如在DIFC借调的员工。此类豁免亦适用于短期雇员、股权合伙人以及/或者在DIFC和其他场所中工作的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雇员;
  • 向具有法定义务,代表其雇员在其他地方缴纳养老金、退休金或类似缴款的国际机构提供豁免。如果雇主有意愿为其雇员提供超过DIFC新雇佣法中强制性缴款水平的固定福利计划,则这些雇主也能享受豁免。
Contact Us to know more.